
河北省高中畢業證丟了怎么辦
按照河北省教育廳規定,高中畢業證丟失、損壞一律不予補辦,不能補發,只發學歷證明。如需畢業信息等相關證明,可聯系就讀的高中學校給予開具。向畢業學校提出學歷證明的申請,其與畢業證書有同等效用。根據《國家教育委員會高校學生司關于高等學校處理遺失畢業證書的辦法》([88〕教學司字057號)規定:"高等學校畢業生遺失畢業證書后,由本人向原畢業學校申請,學校查有實據者可以開具'畢業證明書',不能補發畢業證書。高等學校所開具的'畢業證明書 ,應由學校印制,內容與畢業證書基本相同,貼本人免冠相片,蓋學校印章并編號。”
申領學歷證明的程序
1、本人提出申請,(要注明原畢業學校、畢業時間、畢業證上的學籍號碼)。
2、原畢業學校核查蓋章。
3、到所在地教育局基礎教育科開具學歷證明。1996年后畢業的普通高中學生,按此辦法辦理;1995年前畢業的學生,由于未實行學籍電腦化管理,因此由原學校開具學歷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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